关于临时调整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日价格发〔2018〕12号
日照市物价局
关于临时调整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和
车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市区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
近日中石化对我市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进行了下调。按照管道天然气有关价格政策,经研究决定,调整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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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5月15日起,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3.483元/立方米调整为3.267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4.26元/立方米调整为4.04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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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如再遇国家政策进行气价调整,仍按联动机制进行同向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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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销售价格为最高限价,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稳定。
日照市物价局
2018年5月13日